发布时间:2019-09-25来源: 作者: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为完善学院信息交流渠道,规范院内信息发布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管理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是学院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之一。主要用于公布学院及各系、各部门根据《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必须公开的事项。
二、学院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各1个,对学院有关信息进行分类公示。公开栏由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使用。各系、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材料的上栏、更换及维护等工作。
三、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各系、各部门按规定需将在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公布的材料及时送交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并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报请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开。重要信息公开事项必须报请学院主要领导同意。
四、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专栏专用、张贴规范、保持整洁,公开的材料只能在指定栏公布,不得在其它地方张贴。公示材料期满后,使用部门应将材料及时撤回并保存。公开栏公示的材料只准使用磁扣进行张贴,严禁使用胶水、双面胶等用品张贴。
五、严禁在党务、院务信息公开栏私自张贴其他信息及宣传广告等材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栏使用审批表
年 月 日
公开部门(系)
公开时限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开部门
负责人审签
公开类别
信
息
公
开
内
容
党委(院长)
办公室审核
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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