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上半年我院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以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立考点,考生按以往划分办法就近选择考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7 年4 月8 日 10:00—11:30 综合 90 分钟
2017 年4 月8 日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 分钟
2017 年4 月8 日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 分钟
(四)补考及时间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当年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7 年5 月13 日 10:00—11:30 综合 90 分钟
2017 年5 月13 日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 分钟
2017 年5 月13 日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 分钟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6日至8 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4月份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由组织人事处统一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收费
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即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 元。科目三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考风考纪
严肃考风考纪,学院将从为人师表、恪守师德规范的高度与本院报考人员签订考试诚信责任书。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人事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