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12]166号)、《关于印发< 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157号)等有关规定,在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了全市69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80家定点门诊刷卡单位、78家定点零售药店。现对以上拟定点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请社会各界对以上单位是否符合定点资格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91419。
附:
1、全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2、全市定点门诊刷卡单位公示名单
3、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