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泰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7]79号)要求,为深入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现将“吃空饷”情形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
一、“吃空饷”情形
1.在市直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市直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市直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市直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病假期间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相应待遇,以及提供虚假、伪造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病假待遇的;
8.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38-2182258
举报邮箱:fzxyzzrsc@163.com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