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泰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普法考试考试的通知》(泰普法办〔2018〕14号)文件精神,定于12月份统一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系中级职称(含)以上工作人员
二、考试时间、补考时间、考试方法和试题类型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8日
补考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6日
考试方法:各系、各部门在规定日期内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普法考试。
各系、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泰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考试,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tasfj.gov.cn打开泰安市司法行政网站,点击“泰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图标进入考试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使用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使用流程从学习资料下载),从“市直2考场”登录入口进入,登录后进行答题,并提交。
试题类型:满分100分。单项选择4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30题,每题2分。参考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取最高分。
考题出自泰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学习资料练习题库,请参考人员于12月3日前使用本考试系统进行练习。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为宪法、现行法律法规和新修订《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系、各部门要把这次考试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本系、本部门工作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学法考法系统将自动对各单位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存档。
(二)11月28日11:30前,各系、各部门填写《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登记表》(附件2)并报组织人事处邮箱。
(三)参考人员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严禁替考、抄袭。
(三)各系、各部门要及时对考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参考率、组织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等,总结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邮邮箱:fzxyzzrsc@163.com。
附件:1、泰安市2018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操作手册
2、泰安市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