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鲁教学处函〔2017〕6号
关于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精神,全面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6日在泰安召开全省高校学生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议,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解读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与会人员
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部)处(部)长1人,独立设的主管研究生学生管理的处室负责人1人;负责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的处室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报到
与会人员请于5月5日到海岱花园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从泰安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乘K34路公交车可直达),电话:0538-8318888 8318887。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由泰山医学院承办。请各高校由学生处(部)统一将参会回执于4月29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我处。
(二)会议于5月6日17:30结束,与会人员可于会议结束后安排返程。
(三)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泰安市区高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人:泰山医学院杜伟,电话:0538-6235005;
省教育厅学生处裴东升、王军虎,电话:0531-81916501、81676781,邮箱:xueshengchu@sdedu.gov.cn。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参会回执
高校代码及名称: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职务
| 具体负责业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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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高校务必于4月29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报送至xueshengchu@sd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