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06月13日 00:00来源: 作者: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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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持学院公共场所优美环境,倡导良好社会公德,防止因吸烟引发火灾,更好地构建和谐、低碳校园,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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