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3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
1992年8月3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决定从1992年起在全国分两步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第一步,在1992年和1993年两年建立起国家和省两级新核算体系基本框架,实现初步过渡。第二步,到1995年基本完成向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过渡。
2007年8月30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