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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6年08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1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第三章 招生与录取

第九条 招生专业信息如下: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需对艺术类(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进行加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学院泰安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sdfzxy.edu.cn/pxc/index.htm#)通知公告栏查看专业加试通知。我院承认其他学校合格考生名单。

第十条 学院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学院泰安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历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8-6959566 5338107

招生监督电话:0538-6959988

学院网址:https://www.sdfzxy.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政编码:271000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泰安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